登报电话:400一638一9568 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怎么办? 答:根据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 第二十九条 企业遗失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,应立即向发证机关报告,并在发证机关指定的媒体上(省级或省级以上报纸)登载遗失声明。发证机关在企业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,按原核准事项补发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。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登报电话:400-638-9568 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登报 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登报,药品经营许可证丢失登报多久可以补,药品经营许可证丢失登报怎么处理,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声明,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声明怎么写,药品经营许可证登报价格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登报 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办流程: 向颁发原许可证件的行政机关提出药品经营许可证补发申请。 省级报纸刊登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声明; 携带相关资质材料到原发证机关进行补办。 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办申请材料如下: 药品经营许可证补证申请表1张(包含委托他人代办的法人签字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, 以及申请材料真实性的保证声明,有法定代表人签字、企业公章、日期); 刊登遗失声明的纸质报纸一份。 未遗失的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原件(正副本)及复印件各1份,或未破损的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。 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登报模板: XXX公司遗失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,证号:XXX,声明作废。 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登报多少钱(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登报费用) 答: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一般需要在省级或国家报纸刊登遗失声明,不同报纸的登报价格也不一样,一般而言,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登报价格在200-300元左右。 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登报有指定报纸的,登报价格就会稍贵一些。因为发证机关指定的报纸,你必须在他那里刊登,其他报纸刊登的无效不予补办,所以登报价格就偏贵(原因你懂的)。 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其他相关信息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十六条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许可事项的,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,向原发证机关申请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变更登记;未经批准,不得变更许可事项。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。 第十七条 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有效期为5年。有效期届满,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,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,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。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,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由原发证机关缴销。 自2004年4月15日起,药品零售连锁企业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的申请、批准、变更、换证、注销等审批工作由企业所在市级药品监管局负责,各市药品监管局要制定相应的审批程序,保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审批工作平稳过渡。缘由省局审批、发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,有关资料将移交给相关的市级药品监管局; 按照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规定,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在取得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之日起30日内,向发证机关申请GSP认证,因此,各地药品监管部门应告知申请人在筹建药品经营企业时,要将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验收实施标准和GSP认证标准结合起来,以利于按时申请GSP认证。 |